法院、检察院、公安联手对“拒不执法”发起联

日期:2025-10-14 11:03 浏览: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戴浩)10月10日下午,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向通城县公安局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犯罪信念案件正式立案侦查。该案是咸宁市2025年开展消灭拒执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立案的首例拒执法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因贷款纠纷案件被处罚清偿洪某某贷款头27万元及利息。法院宣判后,李某某因司法限制威胁被迫签订了4.4万元和解协议,但随后又拒绝履行付款义务。 UseHe也是他人提供的微信账号,在明知判决已经发生、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下进行金融交易。跟随经查,该账户自2024年2月以来共转账203万元。目前,李某某拒绝配合调查,且无法查到其个人地址。被告人李某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但拒绝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决定罪。 自2025年10月9日起,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破除拒不执行判决、刑事决定的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惩处拒不执行判决、刑事决定的行为。通城县人民法院迅速作出回应。 10月10日,县公安局移送李某某拒不执行犯罪判决定罪案件线索lic 安全局。公安局、检察院正在共同研究、审理此案。县公安局当天接案,迅速调整骨干力量侦查。 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是每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环节。但实践中,一些人在爱情执行下仍然乘机而无视法律,利用各种方式逃避责任,甚至公然否认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严重挑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正在实施的人存在临时性偏见:错误地认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就等同于纳入清单。不诚实的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却没有清醒地认识到法律已经准备好了“重拳”或决定。 下一步,咸宁市法院将继​​续深化破除抗拒执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依法破除抗拒执法犯罪的步骤和方式。以更准确、更有力的步骤斩断“回避的责任”。对于拒不犯罪的典型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惩一个人、警示众人、教训一批人”的法律约束和社会引导作用。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执法犯罪提供线索、支持和帮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健全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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